做微商、代购、朋友圈里卖东西的你真的以为自己没问题吗?

日期: 2024-03-29 17:08:36|浏览: 32|编号: 84635

友情提醒:凡是涉及到交易情况,请自行判断真伪,不要轻易汇款转账。

做微商、代购、朋友圈里卖东西的你真的以为自己没问题吗?

你的微信朋友圈里有“奢侈品代购”、“海外代购”的朋友吗? 他们在微信朋友圈里发的国际名牌产品的价格是不是比普通商店便宜一半甚至更便宜?

两个小箱子

案例一:李某通过微信找到一家“奢侈品折扣店”,通过其广告了解到,有一批原价10万多的进口奢侈品牌折扣包包,现在只卖1万多。

李根据商店发来的链接付款。 一个多星期后,他仍然没有收到货物,于是他在微信上询问,得到了回复:货物被海关扣留,需要缴纳额外关税。 李女士缴纳完关税后,该店的微信没有任何消息。

案例2:刘某在朋友圈看到朋友推荐的某品牌化妆品。 他表示,卖家长期在韩国落户,保证正品,而且比市场价便宜。

刘女士通过微信给卖家转账,购买了一套。 几天后化妆品就到了。 刘女士发现这些东西和她以前用过的不一样,而且质量很差。 刘女士觉得自己被骗了,想要退货,但卖家删除了她的微信账号,再也没有回来。 无法联系。

1.小微企业也需要营业执照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提交名称、地址、有效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 真实身份信息。

目前,相当一部分微商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也没有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相应的身份信息。 他们以“零门槛”、“零审查”的方式直接开店销售,涉嫌行政违法。

2.部分微商代购境外商品涉嫌走私。

根据《海关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境外购物进境的,必须如实申报物品的种类、价格、用途等信息。 “自用”的进境物品可以免税或征收较低的关税,而“转售”的则征收较高的贸易关税,不能免税。

目前,微商海外代购的利润大部分来自于未缴纳的贸易关税。 他们以“自用”的方式免税入境,然后将“自用”改为“转售”,从中获利。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海关许可,未缴纳应纳税款,销售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物品以营利的”,构成走私一般货物罪。 、条罪,根据情节轻重、数额数额,分别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3、部分微商涉及通过“经销”、“代销”等模式销售商品的行为涉嫌非法传销。

正常合法的销售模式是商家从制造商或前一个卖家那里购买商品,然后将商品卖给下一个卖家。 决定其利润的是进价和卖出价之间的差价。 随后的销售行为与商家的利润无关。

传销的本质在于“多层次关联经营”,即商家的利润不仅与进价、卖价有关,还取决于后续的“销售”行为。

目前,微商圈存在多种“经销”、“寄售”模式,实行“跨级佣金”,以寄售产品名义招募代理商,按一定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和下线销售。 作为计算返利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和刑法第224条之一:这种销售模式具有传销性质,可能会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取决于涉及的级别、人数和金额。

通过微信聊天完成的交易,对方没有实体店面。 建议消费者在微信交易时充分保留证据。

此外,律师还提出以下意见:

▲反复确认转发的广告。 如果不能保证产品来源,请勿购买。

▲如果卖家要求通过支付宝转账或直接付款,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尽量选择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即使出现问题,他们也可以申请退款或退货。

▲不要轻信异常折扣的商品信息。 超低价产品往往存在风险。

▲网购交易失败时,应拨打官方客服热线咨询。 不接受可疑文件、点击未知链接、泄露手机验证码。

▲网络骗子不仅利用钓鱼网站进行诈骗,还利用外部链接到正规购物网站网址进行诈骗。 消费者应时刻提高警惕,关注交易细节,防止上当受骗。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同城奢侈品信息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