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售假奢侈品,法院维权“退一赔三”

日期: 2025-01-12 04:04:58|浏览: 14|编号: 118358

网店售假奢侈品,法院维权“退一赔三”

告别女神节

植树节结束了

又到了“反节日”的季节

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购买奢侈品来点缀自己的生活。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却看到商机,利用网购平台谋取非法利益。作为普通消费者,很多“陷阱”都被视为“馅饼”,防不胜防。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恰逢“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你应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案件简介

01

2022年6月29日,万某通过淘宝店购买了一款“ Leboy”女包。当天,万某以红包的形式向该店支付了500元押金,随后在该店客服的指导下,要求万某添加店内其他商品。微信客服,买家可以通过朋友圈购买产品。经双方协商一致,万某最终购买了“黑银Leboy小号”女包,并在客服人员指定的其他门店分两期支付了尾款2万元和11500元,共计32000元。

022

万女士收到货后,发现店家没有提供购物小票,且产品做工粗糙、材质劣质、有刺鼻气味,万女士多次与店家交涉无果。 2022年7月19日,万某本人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中检集团深圳奢侈品鉴定中心对涉案商品进行鉴定。同年7月22日,鉴定中心作出检验结论,认定该产品不符合品牌/生产商披露的技术信息和工艺特征。随后,万某因产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退款申请。由于商家超过时限未能办理退款,2022年8月15日,淘宝系统介入,自动退还万某支付的31500元。万某现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遂将淘宝公司及涉案店铺经营者告上法院,主张解除合同并“退一赔三”。

法庭听证会

法官审理后认为,涉案商家在与万某交易时承诺保证涉案“黑银乐博小”女包的正品,并收取押金500元和一笔押金。万某支付31,500元。但万某收到货后委托进行了鉴定。经机构鉴定,鉴定结论与商家事先承诺的正品不符,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因此,万某要求增加损失赔偿的请求应予支持。

审判长还认为,应当依法确定赔偿责任。淘宝网在注册时对店铺经营者身份进行了审查,并根据卖家经营项目要求妥善履行了预审义务,随后披露了店铺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此外,涉案订单于2022年7月发布,7月7日向运营商付款,万某于同年7月18日确认收到货物。订单确认后,万某以涉案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退货退款。淘宝客服根据淘宝纠纷处理规则确定退货退款,并对卖家进行处罚。淘宝并无过错,因此店家应向万经营者赔偿,增加赔偿损失的三倍,即9.6万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履行承诺;承诺更有利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销售者、服务提供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依法提供服务的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加大对消费者损失的赔偿力度。”增加补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格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补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照法律规定增加补偿金额。另有规定的,该规定应当占上风。”

温馨提示

一日三餐,线上线下,我们都是消费者。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大家消费的主要渠道之一。网络购物虽然方便,但一些不法商家为了增加销量,一再扩大杠杆效应,夸大产品性能,刻意掩盖产品缺陷,给消费者造成损失。

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很多“馅饼”都是“陷阱”。不要以“烟中见花”来判断真伪。当然,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并通过平台售后、315投诉热线、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多种渠道,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营者应树立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虚假宣传违法,“退一赔三”没得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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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部门|望仁苑

手稿|路漫

编辑|王秋桐

发行|徐家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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