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无理由退货”真的可以无理由吗?这次发布会明确了
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者信心,助力营造良好数字化营商环境,3月14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就“七日无理由退货”案件审理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案件。 【进入黑猫投诉:】通报了该案的审理现状、特点、裁判规则、典型案例,并对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提出妥善解决此类纠纷的建议。意见和建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及网络消费领域的案件23792件,其中涉及“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纠纷案件679件。案件数量总体上逐年增加。
从案件标的来看,“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涉及的产品种类广泛。其中,对于手机、平板电脑、珠宝玉石等商品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的适用存在争议。门票、金币、眼罩等新问题频频出现,比如盒子等产品是否有“七日无条件退货”规定;
从诉讼当事人角度来看,此类案件通常涉及消费者、电商平台以及平台内经营者。就电商平台而言,目前涉案当事人涉及多个类型、多个领域,其中也包括传统电商平台。 、短视频平台、票务服务平台等;
从诉讼新特点看,规则适用纠纷、反向诉讼、格式条款排除适用、退换货等衍生纠纷不断增多。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刚通报案件审理情况
“‘不适合’退货的商品范围很难确定。一些经营者通过标注‘不适合’七日无理由退货,随意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赵瑞刚指出,目前对于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确认程序设定标准并不统一。是具体交易中设置过多,确认过程会打扰消费者,影响消费体验。在销售产品时,一般会在产品详情页、产品名称下方标注“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来提醒消费者。此外,还提醒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保持完好。 7天无理由退货并不意味着无限无条件退货。适用此规则的消费者必须保持商品完好。
为规范“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的操作标准,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卖家加强对规则的理解,主动公示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案例》规则,加大售后保障;平台积极落实监督责任,完善投诉机制,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和平台协议;消费者购物前应谨慎留意,了解“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诚信文明消费,退货时确保商品完好。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张连勇介绍典型案件情况
本次发布会还报道了涉及“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十个典型案例,明确“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适用于奢侈品、二手数码产品、盲盒等纠纷规范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退货权、经营者主动排除非法定商品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等不规范行为。
为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各方携手进一步规范“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适用,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发布会后,北京互联网法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组织,京东、阿里巴巴、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共同参与倡议规范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判管理室(研究室)副主任赵晓昌主持新闻发布会
案例1
奢侈品经营者标注“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货”,并不一定会对消费者产生任何影响。
——胡某诉韩某等人信息网络销售合同纠纷案
案例2
经营者多次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申请,不影响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的适用。
——田某诉某公司等信息网络销售合同纠纷案
案例三
从日常生活经验来看,退货商品“不完整”并非消费者造成的,经营者不得拒绝消费者的无理退货申请。
——吕某诉某公司信息网络销售合同纠纷案
案例4
盲盒产品已在网上拆封,七日内不可无理由退货。
——韩某诉北京某公司信息网络销售合同纠纷案
案例五
退回非全新商品时,经营者应对商品是否完好承担举证责任。
——宋某与谭某浙江某公司信息网络销售合同纠纷案
案例6
产品配件为定制产品,不能排除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
——李某诉宋某信息网络销售合同纠纷案
案例7
试用后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
——张某诉上海某公司信息网络销售合同纠纷案
案例8
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不适用于激活后大幅贬值的手机,必须在购买时得到消费者确认。
——杨某诉北京某公司网购合同纠纷案
案例9
网购履约券不影响消费者获取商品信息和判断,因此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
——吴某诉北京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例十
商家不应通过正式条款限制消费者退货权利
——李某诉上海某公司等信息网络销售合同纠纷案
全国人大代表表示
黄一品、曲恒、袁敏、姚强、李玉清、徐泽伟、刘杰、梁晨、杨华、陈海静、祖斌等11位北京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会议在线。
市人大代表、北京城建天宁消防有限公司总经理黄一品表示,网购已成为消费主流形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网络法需普及及时跟进。北京互联网法院将对案件进行解释,并使用新的案例。它受益匪浅。
市人大代表、58同城副会长曲恒表示,此次“七天无理由退货”案例发布会可以让消费者清楚了解更多产品退货政策和流程,切实提高消费者的自身权益意识和服务意识。兴趣。知识和理解。希望下一步,法院能够通过更多渠道向消费者普及此类政策的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合理运用退货权利,实现商家和消费者的双赢。
市人大代表、北京华品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联合创始人兼首席公共事务官袁敏表示,网络消费在公众生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如何理解和运用网络交易中的“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对社会生活影响重大。北京互联网法院本次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各类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实说理,发布裁判规则,明确审理考量,为卖家、互联网平台提出了明确的指引和建议。和消费者,均反映这不仅使审判和裁判更加透明,而且对诉讼源头的管理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这项工作很有意义,很受欢迎!
市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常务委员、延庆区工商联主席、九一先智科技集团董事长徐泽伟表示,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子临近,要保障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合法权益。企业与消费者共同维护。此次新闻发布会积极维护市场诚信,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提振消费者信心,构建良好消费环境。值得注意的是,现实中,一些消费者滥用这一权利,不仅损害了诚信消费的初衷,也给电商行业带来了困扰。建议通过法律宣传引导消费者合理行使退货权利。商家还应遵守诚信经营原则,共同维护公平的网络购物市场环境,促进诚信文化建设和社会进步。
市人大代表、西城区什刹海街道杏花社区纪委委员梁晨表示,保护消费者网络购物合法权益,就是保护消费活力,保护消费者权益。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商家的利益。这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原则,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网络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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