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女子谎称可以低价购买奢侈品,骗取订单价款500余元,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8 岁女性康某谎称自己在高端商场有内部渠道以优惠价购买奢侈品,并骗取了王某等 6 名买家 500 多元的订单。北京青年报记者9月18日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法院判定康某欺诈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4万元。
根据几位买家的回忆,Kang表示,他可以通过商场内部渠道或使用会员积分以折扣价购买高端奢侈品包、配饰和护肤品。在最初的几笔订单中,Kang以约定的折扣价将奢侈品交付给买方,然后收到新的订单付款,但Kang以缺货为由既不发货也不退款。
康某向法院表示,他没有所谓的“折扣价采购”的内部渠道,交付的货物是在商场柜台全额购买后再以折扣价出售给买方,以此来赢得买方的信任,获得更多的订单款。但因为就是亏本卖货,然后用后来收来的钱来填补缺口,随着钱的亏损加大,就入不敷出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调查发现,涉案商场和品牌店都没有内部的折扣渠道,即使有康申领的会员积分数量,根据商场的扣款规则,可以兑换积分的礼金远远不够弥补他承诺给买家打折的价格差额。而康主要以 7% 左右的价格购买奢侈品,但这些奢侈品并不参与商场的任何活动,而且这种购买模式没有利润空间,只能用后期收取的货款来填补前期期货商品的折扣差额, 从长远来看,必然会导致资金链的断裂,而康某对此也有着清醒的认识,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该判决现已生效。
该案的助理法官李昌伟表示,近年来,奢侈品购物热潮并没有降温。奢侈品既昂贵又贵重,消费者在购买奢侈品时需要更加警惕。首先是尽量选择官方经营的门店或官方授权的正规渠道购买,不要相信所谓的“内部价格”和“折扣价”。其次,关于付款方式,建议货到付款或选择正规的交易平台第三方付款方式,不要轻易转账或即时支付给任何个人。
通讯员:黄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曲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