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说电商“AB货”乱象是某一领域偶然出现的问题,而是在平台流量规则之下存在的行业难以治愈的顽固弊病。只有当流量不再仅仅以低价作为唯一衡量标准的时候质才能够真正回归到“好货价格合理”所应有的意义当中。
前段时间,一直被指责批评的电商“AB货”混乱状况,最近又有了新动向。有一位消费者,前些日子在社交平台上发了帖子,展示出他从同一家店铺买到的两件同样款式的羽绒服,在颜色方面,存在显著不同,板型上,也有明显差异,充绒量同样有着清晰可见的差别。并且,在某一投诉平台那里,“货不对板”这类相关投诉数量高达2600多条,这充分显示出,那样的混乱状况,并不是某一个领域偶然出现的问题,而是在平台流量规则之下,存在的行业难以解决的顽固病症。
商家所展示的是高品质的A货,然而实际发出的却是外观与之相似、品质却有所缩水的B货,这就是所谓的“AB货”。其常见的套路包含,平台以及直播间里展示的版本跟实际发货原本并非一样,表面上进行降价让利给消费者带来优惠,实际上却是在进行减配降质等操作。
乱象的出现跟电商平台的流量规则存在联系,尤其是“自动跟价”工具致使商家处于两难的状况,平台凭借低价来分派流量,商家由于流量方面的压力而进行降价,然而降价以后利润变得微薄,只能降低成本、降低质量,究竟对于众多中小商家来讲,面临的是一道残酷的选择题,要么亏损售卖正品,结果或许会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要么用B货来换取生存机会,在消费者难以察觉到的地方削减成本。
并非消费者不明白“便宜没好货”这个道理,价格低而品质不高,这本就在情理范围之内。然而问题在于,商家没有明确去标注实物和样品之间的差异,甚至还采用欺骗式的销售方式,这已然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一种侵害,而且涉嫌欺诈行为。换个角度来讲,如果商家能用光明正大的方式去标注“实惠版”“线上专供款”等等,那么消费者自然会去斟酌权衡并进行取舍。
于现实这一范畴之内,针对“AB货”所开展的法律认定工作,同样遭遇了诸多层面的阻碍,具体表现为,其一,其外观存在着相似的特性,这使得鉴定作业颇具难度,并且细微的差异之处难以进行有效的固定,进而导致认定的门槛偏高,取证的过程也面临重重困难,如此一来,致使相关的法律条文难以切实地得以落实付诸实践,有时,检测所需要耗费的成本甚至要高于商品自身,这无疑加大了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难度。其二,即便消费者投诉获取了成功,然而惩罚的力度却显得不足,所产生的震慑效力不大。违法的成本如此之低,而潜在的收益又如此之高,使得商家对此趋之若鹜,不惜冒险行事。
好消息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该规则将于4月10日正式实施,规则明确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做“自动跟价”的行为,也禁止平台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其目的在于遏制“内卷式”价格战,推动平台从“抢流量”这一行为向“重质量”转变,在规则引导的情况下,用A货进行引流,接着利用B货来牟利这条路是不会行得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