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封关后代购狂欢存违法陷阱,赚钱套路要小心
海南自贸港在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节点,使得“零关税”政策又一次成为社会所关注的焦点,同时也致使部分人把目光转向离岛免税的“差价红利”,企图凭借所谓“轻松套利”的操作来谋取利益,然而却不知道此类行为已然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
今天,我们借助具体情景做拆解,海南封关之后,“套代购”行为到底潜藏着哪些不能被忽视的法律风险呢?
理清概念
认清“套代购”行为的违法本质
厘清“套代购”的法律边界,是规避违法陷阱的第一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以及相关规定,“套代购”包含两种,明确的违法形式:
“套购”是这样一种行为哪,它是指组织利用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品相关资格以及额度来购买免税品,然后在国内市场再次进行销售,以此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呀 。
“代购”指的是,利用自身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利用自身购买离岛免税品的额度,为其他人购买免税品,并且收取代购费的一种行为。
这两种行为的实质,皆是把国家给予个人的免税购物福利,违法转变为商业盈利,不但会使正常市场秩序被扰乱,还会致使国家税款出现流失,属于法律明确予以禁止的行为。
拆解陷阱
经典情景揭示“套代购”法律风险
情景一:
小利陷阱——“蝇头小利”不可贪
居住在海南的宝妈小张抱有做“海南代购”的想法,借助他人的免税额度,在免税店进行化妆品、奢侈品的集中采购,于朋友圈发布相关售卖信息,以比市场价格略低一点的价格进行销售,并且每一单都会收取十几元的“代购费”。小张觉得,自己仅仅是利用空闲时段挣些“辛苦钱”,而且每一单的利润都很微薄,这种交易行为是否行得通呢?
京小槌释法:
不可行!
一种行为是,收集他人额度,集中去购买,然后再转售免税品,这种行为的实质在于,组织并且实施套购免税品,进而进行二次销售,它完全背离了“自用”原则,属于典型的“套代购”走私行为。还有,虽然小张预计单笔收取的“代购费”仅仅只有十几元,然而这也无法改变其以牟利作为目的,逃避国家进口环节税收的违法本质 。
要是小张组织借助他人额度进行套购免税品的行为,致使偷逃应缴税额达到法定的较大标准,那般其行为就说不定会从行政违法转变为刑事犯罪,涉嫌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这项罪名,将会面临拘役、有期徒刑并且还要被处罚金等刑罚。
情景二:
兼职陷阱——“带货赚薪”需警惕
王同学作为在校大学生,偶然间于网络之上看到一则“兼职”广告,发布此广告之人声称,只要帮忙携带几部免税手机离岛,便能获取数百元报酬,那么王同学为了勤工俭学,可不可以参与这类兼职活动呢?
京小槌释法:
不可以!
非法之徒常常把“日结兼职”和“轻松带货”当作诱引之物,对准大学生这个群体,致使他们在毫无察觉的状况下变成“套代购”走私行径的“工具之人”。要是王同学参与了这个兼职活动,就算其“套代购”走私的数量比较少,还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可是其以获取利益为目的去帮助别人携带免税物品进行转卖,已然构成行政违法。海关有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其行为还会被记录到信用记载里,3年之内不可以享受离岛免税购物的政策。
情景三:
人情陷阱——“老乡忙”藏风险
从事“套代购”的货主大刘,对他的四名老乡使劲儿打“人情牌”,期望老乡们可以帮下忙,把自身购买海南离岛免税品的额度出让给他,在事后会拿“感谢费”当作报答。那四名老乡因为碍于“老乡情”,能不能把他们的免税额度出让给大刘呢?
京小槌释法:
不建议!
“套代购”货主常常会拿“请托帮忙”以及“老乡情谊”当作“掩护”,实际上呢,是以“感谢费”当成诱饵,进而去组织“套代购”走私活动。货主大刘的本质呀,是凭借情感信任去掩盖组织“套代购”走私的牟利目的。要是四名老乡出让自己的离岛免税品购买额度,并且收取了“感谢费”,那么他们的行为可不是单纯的“人情帮忙”,而是协助他人实施套购免税品转售的违法行为。
情景四:
旅游陷阱——“导游托”系圈套
是张奶奶以及其他一众老年游客,参与了导游李某所组织的那个被称作“海南百元团”的活动,这个活动只需花百元就能在全程游览各个景点,还包食宿。在旅行进程当中,李某提出让张奶奶等老年游客帮忙去代购洋酒,那么张奶奶可不可以答应李某的这个请求呢?
京小槌释法:
要警惕!
那些违法乱纪的人,凭借着精心策划出来的“低价团”“免费游”这类骗局,借助老年人存在“贪小利”的心理,以及法律意识欠缺淡薄,还有对导游身份予以信任等心理状况,去组织并实施“套代购”这种走私行为。在这个案件当中,李某精确地挑选了老年人群体当作利用的对象,借助旅行团人数众多的特性,企图把走私的商品“化整为零”。要是张奶奶在并不知情的状况下实施了代购行为,同样有可能面临被罚款,物品被没收,以及信用遭受损害等后果。
算清代价
明确“套代购”行为的违法后果
尚不构成犯罪的“套代购”行为会面临行政处罚及信用惩戒,海关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法规对其予以行政处罚,相关违法信息会被依法依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自海关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会被剥夺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的资格 。
刑事追责,若“套代购”行为满足下述任一标准,便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所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一,偷逃应缴税额较大,也就是走私离岛免税品偷逃应缴税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其二,一年内因走私受过二次行政处罚之后再次进行走私;其三,具备其他严重情节。并且,依据偷逃税额的不同情况,有可能被处以拘役、有期徒刑,上限为无期徒刑,同时会被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京小槌提示:
五个要点避开“套代购”违法陷阱
对个人额度红线要严格坚守:年度有着10万元的免税额度,此额度它仅仅限定于本人自己使用,千万不要因为想着“赚佣金”,或者是出于“人情帮忙”的缘故,就去作出出租、出借或者是出售额度的行为,同时也不要去协助别人“凑单”,进而购买超出自身实际需求的免税品。
要拒绝那种可疑的邀约诱惑,对于“日结兼职带货”的邀约,要一律拒绝,对于“免费旅游代买”的邀约,也要一律拒绝,对于“内部渠道套利”的邀约,同样要一律拒绝,这类信息大多是“套代购”的诱饵,千万不要因为贪图小利就泄露身份信息,也不要因为贪图小利就代为提货。
为保证本人按照规范进行提货,需做到:于机场、火车站、港口等指定的提货地点,仅提取以本人实名下单的免税品,不为他人携带、运输免税品离岛,防止因“不知情”而卷入违法活动。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可把身份证号、离岛机票、船票信息以及免税购物账户等给予他人,要防备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套购,一旦信息泄露,要马上向海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备 。
倘若察觉到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等地方存有“代买免税品”“转售免税商品”“招募人头套购”这类的线索,那就去主动举报违法之线索,可借助海关12360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以此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