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长沙国金街LV专柜买假包,退一赔三获赔7.48万
在专卖店买高级皮包,以为能安心,结果竟然买到仿冒品。这种让人不爽的状况,被长沙的罗女士遇到了。
九派新闻通过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民事判决书得知,2020年9月12日,罗某某与男友高某前往长沙国金街的LV专柜,购入一件饰品和一只手袋,单价分别为3650元和18700元,手袋费用由高某承担。
购买时拍摄有罗某某拎包照片一张,该照片中的手袋为正品。
柜台人员声称他们发放的正是那款包袋,但罗某辩称图片里的包只是用来展示的,他真正拿走的却是涉案的仿冒品。
2021年6月3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了鉴定意见书,该文书表明:所检测的物品为路易威登品牌手袋,采用涂层帆布与皮革拼接而成,呈现棕色老花图案配红色设计,其编码为。该鉴定书指出,送检物品与品牌方公布的技术参数及花纹特征不符。
高某把那个手袋的影像传给了售货员,售货员询问说:“高先生,您发来这张照片,是不是去年在咱们店里购入的那个手袋的原始照片”,高某表示:“是的”。
因双方协商未果,罗某某诉至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此事上,柜台方面提出多个说法,首先明确已经售卖的是正品,没有掺假等欺骗情形,另外指出就算原告确实交了这笔交易的钱款,也不一定是为了日常使用而买的。
法院认定:涉事专柜所提罗某某购买时已能分辨手袋真伪、并非为日常使用而购买等说法,因商家须按约定售卖合格产品,不能要求顾客在购买时自行判断商品品质有无瑕疵,并且罗某某未提供任何材料证明其购买该商品超出了正常生活所需,因此本院不接受这些说法。
另外,相关柜台没有提供材料证明罗某某及其伴侣是职业的打假者,罗某某递交了购物凭证、付款信息等,能够确认其当天确实从相关柜台购置了款式为的手袋。原告男友高某在与被告工作人员交流时有过失言论,但该专柜系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在长沙设立的直营店,路易威登是享誉全球的顶级品牌,其商品流转应有清晰的出入库记录和规范的操作程序,能够明确记录收货、销售的时间、商品编号、购买者资料、资金流向等,各项信息必须吻合且易于辨认,对于售出商品的身份认定应承担更重的证明义务,本案中,该专柜未能提供必要证据加以证实,理应承受无法证明事实的后果。
因此应当判定该柜台作为售卖方,存在售卖假冒商品的欺骗行为,需要退还罗某某的货款18700元,并且支付三倍赔偿金56100元。
5月19日,罗女士告诉媒体,她已于近日收到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