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后移回“批发零售环节”与你有多大关系? (附件:酒类税沿革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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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 规划具体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一是保持增值税“五比五分享”比例稳定; 二是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共享机制; 三是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逐步向地方下放。
具体来说,第三点是深化消费税改革。 “现行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消费税税目将逐步转移到批发或零售环节”的新“变”引起业界高度关注:相比于目前以制造商为主体的情况“酒类产品免税销售收入*20%+0.5元/500ml”消费税的调整,这一新政策或将重塑厂家之间的关系,引发行业新的变化和洗牌。
回顾历史上酒类税收政策的调整,曾数次引起行业震动。 这在资本市场尤其敏感,因为酒类税收政策的实施将直接决定酒类行业连续几年的发展红利。
从酒税到酒税,从重税到减税
葡萄酒已有5000多年的历史。 它最初用于祭祀、庆典或节日,后来逐渐成为人们的日常消费品。 酒税是指对酒类征收的特别税,与一般的市税概念不同。 由于葡萄酒被认为是奢侈品,因此与其他税收相比,葡萄酒税通常相对较重。 汉代之前,没有专门的酒税,只有普通的市政税。
据《中国古代赋税与劳役》一书记载:汉武帝时期,国家改变赋税、酒类政策,实行政府专营; 魏晋时期,由于连年战乱、饥荒,多次禁酒以节省粮食。 此外,不同朝代对酒征税的标准和规模也有很大不同。 唐代实行酒户法,只有经过批准的酒户才能酿造、销售和纳税; 甚至到了五朝,后唐也曾以征收曲钱的形式征收酒税,曲成为标准; 南宋时期,政府保留曲和酿酒设备,并收取酿酒费。
酒税最早出现在历史舞台是在元代,当时的税率为1/30; 明代,酒税进一步分为酒曲税和营业税; 清代,酒税的种类进一步完善:有增值税、曲税等。海关征收的酒税有多种形式,包括对酿酒缸户综合征税、曲曲件数征税等。 ,以及葡萄酒运输通过海关时。
新中国成立后,对酒类产品实行“禁与税相结合”、“控与税相结合”的重税政策。 国家征收货物税(1949年至1952年)、商品流通税(1953年至1957年)、工商统一税(1958年至1972年)、工商税(1973年至1983年)、产品税(1984年)至1993年),产品税征收期间,酒类实行从价征收,白酒税率为50%,啤酒税率为40%,但征收方式由全额征税改为包装税。
现代酒税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现行的统一酒类税制源于1994年的税制改革,对酒类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白酒消费税税率:粮食酒为25%,薯类酒为15%; 增值税税率为17%,扣除后实际税负约为8%,合计超过30%(粮酒)。 税费与以前大致相同,但包装税不允许扣除,需要全额税款。 同时,外购已征税的白酒、酒类,允许抵扣上一生产环节缴纳的消费税。
1998年,酒类广告费调整,不能税前扣除。 真正对白酒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是2001年实行的从量税,除从价消费税外,还按实际销量征收每斤(500克)0.5元的定额消费税,同时停止实施外包或委托。 加工征税酒和以酒精为原料生产的酒的政策,可以抵扣前一生产过程缴纳的消费税。
该法令一出,业界一片哗然。 招商证券认为,2001年征收从量税是白酒行业发展史上三大行业政策导向事件之一。 2001年白酒行业的具体税收政策结束了过去以量取胜的模式。 老窖、沱牌、全兴为生存转型,推出高端品牌。 品牌力是第一个原因。 与此同时,受50分消费税等因素影响,白酒行业随后引发“涨价多米诺骨牌效应”。 涨价浪潮愈演愈烈,“毛、乌、健”等高端白酒首当其冲。
回顾过去18年,对当前酒类税收政策实施产生重大影响的是:2006年“粮食酒、薯类酒比例税率统一调整为20%”的规定、取消2014年酒类消费税和最近的2018年酒类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至16%。 从贵州茅台2018年年报中,我们可以看到上市酒业企业目前缴纳的主要税费: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行业内最大的呼声实际上是“降低或降低白酒从量税”。 有专家指出,从量税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对正规企业的征税,不规范企业逃税现象并未得到遏制。 尤其是目前白酒产品的销售价格差异很大,差距高达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对白酒采取一刀切的量化征税方式,不仅影响了很多企业生产中低端白酒的积极性,也影响了绝大多数民众的总体消费。 该人的利益。 每磅十元以上的瓶装酒,征收20%的从价税和0.5元的从量税。 从这一点来看,税收调整的趋势也是必然的。
新的酒类税政策可能产生的影响
此次“新政”最重要的信息是,消费税(20%从价税和0.5元从量税)征收环节从生产主体后移至流通环节。 一是有利于补充地方税源,完善地方税收。 体系建设; 二是下游渠道和终端环境的盈利压力可能进一步加大。
中国社科院金融战略研究所所长高培勇曾表示:将消费税从生产环节改为消费环节的原因。 “因为在生产环节征税时,税源往往分布不均。比如卷烟主要在云南,酒主要在四川、贵州,其他省份较少。但如果在零售环节征税链接,取决于在哪里消费,在哪里纳税,税源就会平均分配。” 高培勇进一步解释,消费征管与地方利益挂钩,地方税征管将进一步加强。
也有人表示,税制调整表面上似乎减轻了酒企的直接税负,但却增加了消费负担,影响了需求,尤其是中高端需求。 这意味着制造商要么必须补贴经销商,要么经销商必须进行批发经营。 提高价格来消化这部分负担。 对于本土龙头企业的产品来说,消费价格弹性较大。 一旦物价上涨,消费就会受到抑制。
一个不可忽视的可能性是:如果真的在流通环节征税,将迫使白酒企业降价或让利,白酒企业的高价值市场支持策略也将发生变化。 白酒行业目前的分销模式和制造商关系是否会发生变化? 又一个新变化?
您如何看待新的酒类税政策?
制作人:吴雪峰美术编辑:郭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