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海外代购涉嫌走私奢侈品入境被起诉

日期: 2024-07-07 10:01:34|浏览: 153|编号: 10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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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海外代购涉嫌走私奢侈品入境被起诉

你的朋友圈里有没有专门做“海外代购”的朋友?他可能在巴黎商场和你视频聊天的时候帮你下单选好商品,然后承诺通过国际快递或者专人带回国。但为了增加利润,一些代购会选择走私入境。今年以来,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先后起诉了三名海外代购,三人均因故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委托“水客”将境外商品走私入境销售,逃税数额巨大,涉嫌走私普通商品罪被法院判刑。

张某是一名奢侈品专职海外代购,常年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进口服装、鞋帽、箱包、皮带等商品。每当有买家下单,他就通过海外渠道下单,以物流公司的名义联系境外走私犯罪团伙,雇佣“走私犯”以穿着或携带的方式将商品走私入境,最后寄给买家,完成交易。

图为部分涉案物品

2023年,涉案走私犯罪团伙被警方捣毁后,多名代购相继被立案侦查。2024年至今,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先后对张某、徐某、宋某三名代购员提起公诉。经侦查,三人被查明偷逃税款分别达31万余元、19万余元、29万余元。

鉴于三名被告人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主动补缴税款,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另两人也得到了相应处罚。

什么情况下代购会“升级”为走私?

检察官声明

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款数额巨大的,或者一年内两次因走私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偷逃税款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税款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偷逃税款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应当认定为“偷税数额较大”;偷税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五十万元以下的,应当认定为“偷税数额巨大”;偷税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税数额特别巨大”。

偷逃税款在10万元以下,并不代表不违法。一般来说,居民旅客(短期多次出境旅客除外)在境外取得个人物品,总价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且数量合理,海关都会免税放行。如果超过免税额度,就要主动申报纳税,如果不主动申报纳税,就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一年内因为走私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再次走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君子爱财,但要用正当的方法去挣钱。从事代购业务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不得虚报瞒报,不得偷税漏税,并长期规范行为。

市检察院四分院新媒体出品

撰稿人:第一检察院张先武

责任编辑:李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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