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进口商品税率表的依据是哪里? 会收取增值税吗?

日期: 2024-04-09 20:03:46|浏览: 236|编号: 92446

中国海关进口商品税率表的依据是哪里? 会收取增值税吗?

2021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税司发布两项重大通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98%的商品给予零关税待遇来自最不发达国家的产品。 详情如下所示: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税委〔2021〕18号 海关总署:

为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 现将《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部门。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2年关税调整计划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22年修订的《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多边、双边经贸协定、以及我国的工业发展:

(一)最惠国税率。

一、根据税码转换和税目调整,最惠国税率和一般税率也将相应调整(见附件1、附件8)。 二、自2022年7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入世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件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七步降税世界贸易组织”(见附录 2)。 3.对954种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 自2022年7月1日起,取消信息技术协议扩大的7种产品进口暂定税率(见附件3)。 四、原产于塞舌尔共和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二)关税配额税率。

对小麦、玉米、大米及大米、食糖、羊毛、毛条、棉花、化肥等八类商品继续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 其中,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三类化肥配额税率继续执行进口暂定税率,税率不变。 对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棉花继续实行滑准税率,税率不变(见附件4)。

(三)协议税率。

一、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已签署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对原产于28个国家或地区的17个协定项下部分进口货物实行协定税率:

一是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巴基斯坦、格鲁吉亚、毛里求斯等自贸协定进一步减税; 《中瑞自贸协定》将从2022年7月1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信息进行定向。 根据技术协议扩大的产品的协定税率将降低。

二是中国与东盟、智利、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澳门已完成减税工作,并将继续执行协定税率。

三是继续实施亚太贸易协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对信息技术协定扩大的部分产品降低协定税率(见附件5)。

2.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该协定将对原产于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等9个已生效缔约方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和越南。 第一年税率(见附件5); 后续缔约方实施时间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另行公布。 根据“关税差异”等协定规定,我国对RCEP下已生效的其他缔约方相应的协定税率将根据进口货物的RCEP原产国适用。 同时允许进口商向RCEP下其他已生效缔约方申请适用我国最高协定税率; 或者进口商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可以向我国与该货物生产相关的其他已经生效的缔约方提出申请。 当事人约定的最高税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对原产于柬埔寨的部分进口货物执行协定第一年的税率(见附件5) )。

4、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协定有规定的,适用有关协定的规定; 协议没有规定的,按照较低者的规定。

(四)优惠税率。

对安哥拉共和国等44个与中国建交并完成换文的最不发达国家实行优惠税率(见附件6)。

2. 出口关税税率

继续对铬铁等106种商品实施出口关税,提高磷等除黄磷、粗铜以外的2种商品出口关税(见附件7)。

3. 关税项目

我国进出口税目将与2022年版《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同步调整,部分税目及注释将根据国内需要进行调整(见附件1、8~9)。 调整后,2022年税法税目总数为8930个。

4、实施时间

上述计划,除另有说明外,均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附表(下文附有打包下载链接):1、2021-2022年关税过渡对应表2、部分信息技术最惠国税率表3.进口货物暂行税率表 4.关税配额商品税率表 5.2022年自由贸易协定及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税率表 6.95%、97%税目优惠税率表 7.出口商品税率表表 8. 进出口关税税目调整表 9. 进出口关税国内分项注释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零关税待遇的公告关税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8号 根据我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部分产品零关税待遇的相关承诺,扩大与我国建交的最新关税税率。 欠发达国家输华零关税产品范围包括98%的原产于最不发达国家的产品享受零税率优惠。 适用国家和实施时间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换文进展情况另行公布。 附件:98%税目优惠税率表(下面附包下载链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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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以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2022年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根据国内发展需要,统筹利用国内国际资源进一步发挥关税宏观调控作用。 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954项商品实行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一是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不断提高人民健康福祉,对抗癌新药氯化镭注射液实行零关税,对颅内取栓支架、支架等部分医疗产品实行零关税。人工关节将会减少。 二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营造北京冬奥会浓厚氛围,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包括三文鱼、鳕鱼等优质产品三是适应文化消费需求,对油画等100年以上艺术品实行零关税。 四是为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可提高汽车燃油效率、减少尾气排放的汽油机颗粒捕集器、汽车电子节气门、可用于汽车工业的泥炭等进口关税。土壤修复。 五是助力制造业优化升级,降低高纯石墨配件、高铁用高压电缆、燃料电池用膜电极组件、双极板等关键零部件进口关税,减少粮食进口。例如可可豆、植物精油和动物毛皮。 对加工、日化、皮革制造行业所需原材料征收进口关税。

六是降低国内紧缺的硫铁矿、纯氯化钾等资源性产品进口关税。 2022年1月1日起,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变化,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提高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 其中,取消部分氨基酸、铅酸蓄电池零部件、明胶、猪肉、间甲酚等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最惠国税率; 为促进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高磷、粗铜出口关税。 2022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62项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七步减税。 调整后,我国关税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在7.4%。 为继续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对原产于29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2022年,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巴基斯坦、格鲁吉亚、毛里求斯等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等亚太贸易协定将进一步降低税收;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柬埔寨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减税。 2022年,我们将继续对与中国建交并完成换文的最不发达国家实行优惠税率。 根据世界海关组织修订的《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内容和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2022年将进行税目和税率的技术转换。

同时,为适应产业发展和贸易便利化监管的需要,部分税目商品也将进行调整。 调整后税码税目总数为8930个。 上述调整措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国内发展需要。 有利于维护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支持经济跨周期平稳运行和长期向好; 有利于引导资源配置、支撑科技创新。 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有利于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重塑,构建全球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持续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附件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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