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意见(江苏综合评价录取)!

日期: 2023-08-26 11:10:37|浏览: 321|编号: 52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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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意见(江苏综合评价录取)!

问题一: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如何填写?

入围考生须于7月28日至8月2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专门设立的“高校专科综合评价录取”栏目,填写综合评价录取通知书大学志愿者的评估和录取。

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院校的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填写申请;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问题二: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入围考生可以报考哪些专业?

*考生只能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中的专业。

问题3:我填写的志愿必须与我报名综合评价录取时填写的志愿一致吗?

它可能不一致; 综合评价录取报名阶段填写的志愿仅供参考,具体录取志愿以高考志愿为准。

问题4: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政策是怎样的?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 必须达到B、B,所报专业符合我校要求,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法规。

2、考生最终成绩采用高考成绩、综合评价录取面试成绩、专业特色加分和加权综合计算方法得出。 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直至录入规定的计划数。

加权综合计算方法如下:

问题5:如果我填写的专业不被接受,档案会被撤回吗? 你会转学到什么专业?

进档后,如考生未填写调整科目,则所填专业不予录取,并撤档(不影响本批次录取); 主要的。 (不转入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以外的1112专业和1134代码专业。)

问题六:如果我的成绩很高,可以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吗?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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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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