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名15岁男孩在鱼塘钓鱼,被从天而降的椰叶砸中,颅骨骨折。 谁是负责的人?

日期: 2023-05-20 03:00:50|浏览: 283|编号: 4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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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名15岁男孩在鱼塘钓鱼,被从天而降的椰叶砸中,颅骨骨折。 谁是负责的人?

树叶会伤人吗? 你没看错!

11 月 11 日

15岁的深圳男孩小佳

我和爸爸在鱼塘里悠闲地钓鱼

但万万没想到

从天而降的劫难

用骨折的头骨打他

而这家伙是一片椰子叶

▼▼▼

钓鱼时被椰子叶重伤

寇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是四川遂宁人,在深圳龙岗区工作多年。 与妻子离婚后,儿子小嘉由他抚养长大。 因为孩子有病不能上学,这几年他一直边打工边照顾孩子。

11月11日下午,他带着小佳和另一位朋友到宝龙街道新布新路旁的一个池塘钓鱼。 寇先生说,这不是他第一次来,以前来过一两次。

寇先生

池塘是野塘,无人管理的那种。

和寇先生一起去钓鱼的谭先生说,他们是下午两点左右到鱼塘的。 不多时,一片椰叶从天而降,正好砸在了寇老爷子的儿子小家身上。

寇先生

他立刻昏了过去,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醒来。

谭先生说。 寇先生还说,椰叶砸在了小佳的左侧头部。 当时看起来并没有流出多少血,但感觉头顶凹陷了一块。

小佳醒来后,鱼塘边的好心人为寇先生叫了车。 随后,小佳被送往龙岗中心医院救治。 南都记者从小佳的门诊首诊病例中可以看到——

他被诊断出颅骨骨折

影响诊断报告的诊断意见显示为“左额顶骨骨折。左额顶硬膜下出血。左颞叶低密度病灶,考虑软化病灶的可能。大池枕骨。头皮血肿。”

寇先生说,小佳当天就做了手术。 目前需要留院进一步观察。

被树砸伤谁负责?

11月13日下午,南都记者在寇先生的陪同下,来到了事发的鱼塘。 地点位于宝龙街道新布新路附近。 位置比较偏僻,一般人很难找到。

南都记者看到,事发的鱼塘旁种植了大量景观椰树。 在鱼塘边上,有宝龙街道执法队设置的“水深危险,请勿靠近”警示牌。

寇先生说,自从孩子受伤以来,他已经花费了6万多元的医疗费用,后续的治疗费用保守估计在30万多元。 他说,那天出事的时候没有风,树叶刚落下来。 林木管理单位应当对管理不力的情况负责。

但是谁来管理这些椰子树呢?

郭先生不知道

因为事情发生在宝龙街内——

13日,寇先生找到宝龙街道办事处;

14日,寇先生与街道执法队进行了沟通;

“他们说土地收归国了,但树木不属于他们。另外,他们说是意外,现场也有警示牌,我作为监护人,没有监督好,所以这与他们无关。” 寇先生说。

宝龙街道办事处宣传部负责人14日告诉南都记者,经向社区和执法队核实,2004年征地时,鱼塘和建筑物被征用,但树木没有被征用。 建议寇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那么在这件事上

寇先生儿子被椰叶砸伤

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寇先生应如何维护儿子的相关权益?

对此,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伯恩律师表示,该事件属于侵权责任事件,寇先生可以寻求法律解决。

律师建议:森林经营者可被追究责任

郑伯恩告诉南都记者,寇先生可以追究林场主或管理者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树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树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街道认为园林绿化没有办理征收和移交手续,寇先生可以向街道申请查明林地的实际所有人或经营人,要求赔偿。

林木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履行国家规定的树木养护职责,及时排查行道树安全隐患,并证明已采取养护和预防措施。

但身为父亲,他也有责任

此外,郑伯恩认为,寇先生的儿子是一个行为能力有限的人。 寇先生作为监护人,应该清楚鱼塘周边环境的危险性,还是会带着儿子来这里。 他自己有过错,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过错。 责任。

从天上掉下来的东西

鸡蛋不再是鸡蛋,它们是炸弹

钉子不再是钉子,而是棒子

易拉罐不再是易拉罐,而是煤气罐

不管它看起来多么轻巧,都不可避免地会对人造成伤害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

人为错误或遗漏

值得我们反思!

此外

祝小佳早日康复!

*如果你有什么想说的,请给我们留言*

撰文:南都记者 闫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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