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日期: 2023-05-02 02:01:16|浏览: 374|编号: 4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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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7. 志愿服务

27.分批志愿

(一)本科(非文科类)志愿分为本科预批(包括体育、军事、公安、司法、地方公费师范生等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公安、司法专业沿线录取)同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审批本科第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审批本科第二批。 各类别本科预批不得同时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

(二)艺术类本科分为艺术类本科预批、艺术类本科A区、艺术类本科B类。

艺术类本科生和非艺术类本科生分批录取同时进行,非艺术类本科生不得同时申请。 如有其他批次,按各批次入场时间顺序递交。

(三)专科等级分为专科预审和高职院校预审。 专业预批包括艺术、体育、士官定向训练、空乘、航海、医学等专业,各类别不得同时申请。

28.志愿者设置

(一)本科预批(体育类和地方公费师范生除外),专科预批(艺术类和体育类除外),第一志愿可填1个大学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写1-4个大学志愿,每个志愿可以填写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转专业。

(二)地方公费师范生预批本科生、国家特殊计划本科生、首批次本科生、地方特殊计划本科生、第二批次本科生和高职院校均实行平行志愿。 提前获批本科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可填报1-6个学院志愿,每个学院志愿可填报1-9个专业,无重大调整。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审批、本科首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审批可填报1-6名高校志愿; 本科生第二批可填报1-9名高校志愿; 高职院校审批可填报1-6名院校志愿; 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写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转专业。 各批次体育专业实行平行志愿,采用学院和专业的模式。 每批9名志愿,每名志愿可报1个学院,每个学院可报1个专业,无专业调整。

(三)各批次艺术类志愿设置按艺术类录取文件执行。

(四)军队征募飞行员有志愿(简称“征募”)。 考生可以填写1份大学志愿和1份专业志愿。 通过海空军综合考核的考生方可填报。

(五)有特殊类型的招生志愿(包括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文工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考生可以填写一个学院志愿,每个学院可以填写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转专业。 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可选择报考以上三类之一,不得同时报考。

(六)民族预科班志愿按相应批次设置,考生可填报一名志愿。 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

(七)第一批本科生和第二批本科生定向就业招生专业须填写相应批次规定的定向志愿栏; 在当时的第一所大学的志愿栏里。 学生被录取为定向生后,应在报到前与培训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填报面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在志愿填报截止日期后按要求提交面向西藏就业承诺书。 填报地方公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在录取时须按照有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并在录取时携带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

二十九、志愿者报到时间

考生自愿在线填写报告,共分三遍:

(一)6月26日8:00-6月28日18:00填报:军招、本科预批(公安、司法专业随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类本科预批、高校升级、对口招生(本科、专科)志愿;

(二)6月30日8:00至7月2日18:00填表:艺术类本科A类、艺术类本科B类、特殊类型招生、第一批本科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科审批、第二批一批本科生志愿者;

(三)7月4日8:00至7月6日18:00。 填报:专科预审和高职院校报批志愿。

30.志愿者报告要求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完成并保存志愿报告,逾期不补报。 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允许进行 2 次修订,之后将无法进行任何更改。

(二)考生完成网上申请表并提交后,即视为与学校自愿协议生效,不得擅自放弃; 任何人不得更改候选人的自愿信息,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志愿表,加盖公章,存入考生档案。

(三)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相关高校招生规定和网上填报志愿须知。 准确性和准确性负责。 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老师、同学和其他任何人不得代考生填写。 因遗漏、错误或未按规定程序填写报告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1.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考生志愿填报完成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向高校提供考生高考成绩。

32.为生源不足的高校在线征集志愿。 未被录取且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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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确保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制定本规定。按照相关文件的精神。

高校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注册

2.候选人电子档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4. 身体健康检查

5.考试

六、招生条例

7. 志愿服务

八、入场

九、信息披露

10.新生入学审核

十一、招生经费

十二、违规处理

十三、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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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在校大学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录取资格的学生;

(二)非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在高中非毕业年度以虚报方式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学校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以下简称)的应届毕业生作为高考)违规的;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停考高考且在停考期间内的;

(五)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中未成年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注册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21〕33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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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候选人电子档案

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招收新生的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测评或评价、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高校招生及相关考试诚信记录(主要指高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考试过程中的违规简要事实、处理结果及往年被录取的事实)等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表、体检表、校(专业)志愿表等纸质材料相应部分内容一致。

五、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完善信息收集、确认、比对和核查手段,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确保考生电子档和纸质媒体形式或对应信息与数据库内容一致。

6.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 切实加强考生电子档案管理。 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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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实际表现。

候选人所在学校或者单位应当对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无学校、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确定。 身份证明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表中。

八、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高考填志愿指南,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和改正错误的实际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视为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违背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或者加入邪教组织的言行,情节严重的;

(二)违反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仍在处罚期限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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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身体健康检查

九、凡报考高考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印发的《招生就业体检项目维护》。 落实《关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录用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 考生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考试的,须提交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应材料。

十、体检由县级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考生体检必须在指定的二级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 主考官应为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师。 主检医院或相应医疗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体检结论经主任检查员审核签字并加盖体检医院(医疗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体检结束后通知考生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确认并签字。 非定点医疗机构对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我省指定河南省人民医院为期末考试医院,由省教考院负责协调期末考试医院对有关方面提出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终裁。

十一、高校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根据办学条件和专业训练情况,对考生身体健康提出补充要求要求。 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说明,并在招生条例中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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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试

十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或高校承办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相关工作。

13.全国统一考试(含省命题,下同)的制定、省统一试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的制定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及相关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教育部委托有关高校自行提出建议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和学校实际,为残疾人平等报考提供合理便利。

十四、全国统考、省统考及高校试题(含分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引)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范围有关规定管理的教育工作。

十五、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有关高校要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响应机制、值班制度、首次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一旦发生失密(泄密)事件,事发单位要第一时间直接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 省教育考试院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部报告。

16.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3”为语文、数学(细分为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为考生必修科目; 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门。 “综合文科/综合科学”单科满分300分,其他科目满分150分,总分750分。

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文化科考试外,还必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院校组织安排。

17.全国统考外语科目分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种语种。 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语言参加考试。 我省外语考试采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定做的听力试卷(其中笔试120分,听力30分)。 提供给高校在提交文件时参考; 非听力部分120分折算为150分。 换算方法是将考生非听力部分成绩乘以1.25,换算成外语科目成绩。 今年我省不组织外语考生口试。

十八、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8日,具体安排如下:

19.考试必须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试中心举行。 考点应当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增设考点的高考填志愿指南,必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教育部授权的有关高校组织的考试,一般在标准化考试中心举行。 如确需布置在室外或其他场所,应配备身份识别、防作弊、测试监控等功能设备。 考试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20.全国统一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网上阅卷方式。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阅卷工作,严格按照网上阅卷相关工作要求和办法,加强阅卷人员管理,确保阅卷过程安全和出题准确。 高校负责承担试卷批改任务。 考试结束后,各地要配合做好考试内容改革宣传工作,充分发挥高考教育功能和正向引导作用,及时通报相关考试信息。准确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二十一、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普通高考服务平台只读邮箱向考生发送电子成绩单。 考生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网站上查询成绩。 除教育部规定的具体事项外,考生高考成绩信息只能向考生本人及相关院校提供,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提供。设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严禁发布、宣传、炒作“高考第一”、“高考喜讯”、“高考升学率”、“高考高分”等内容。评分候选人”等。

第二十二条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申请成绩复核。 复习工作由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主要检查答题纸上的信息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有无漏评,小题分数有无遗漏,有无遗漏。各小题成绩综合有误,与考生公布成绩是否一致。 审查分数是宽松的。 复试结果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以适当方式及时通知考生。

23.考生的答题纸由省教育考试院作为国家机密管理和保存,至考试成绩公布后半年。 保管期满后,按照涉密级材料处理办法集中销毁。 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任何人不得触摸考生的答卷。 考生答卷扫描图像、阅卷信息等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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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生条例

第二十四条 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招生条例。

高校招生条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相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 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规范。 招生条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必须准确描述学校的办学类型、等级、学费等信息,并使用与学校执照或批准文件相符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招生简章及相关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高校按照招生条例开展招生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应将招生章程上传至《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审批系统》(网址:)核查,上传省厅批复的招生章程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与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来华留学。

25.高等学校招生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学校地址(涉及分校区、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学校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院校、公立或民办院校或独立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量和使用原则、外语用于专业教学和培训,对身体健康的要求,考生入档录取规则(如考生加分的使用,同级考生的处理,同级考生的专业安排等)学分等)、学费及住宿费、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手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信息、联系电话、网址及其他通知。

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份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学校招生规定的内容。 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二十六、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条例在学校网站公示,并通过“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网上查询系统”填写学校公布的招生条例网址。省”,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高校招生计划时,将公布高校网站。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和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链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可查询高校招生规定。 高校未按时在“阳光高考”平台传输招生简章或内容不全、未经学院主管部门批准、或与国家、省规定不符的,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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