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高考志愿被篡改 专家:民事赔偿是最好的维权方式

日期: 2023-04-27 10:11:43|浏览: 142|编号: 38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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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高考志愿被篡改 专家:民事赔偿是最好的维权方式

正义网北京7月26日电(见习记者吴立军)随着各地高考成绩的公布,各地高校的招生工作也如期启动。 对于完成申请表的学生来说,这是一段美好的时光。 没有了考试的压力,他们一边期待着自己心仪的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一边憧憬着未来的大学生活。 但对于江西的几名学生来说,这几天却有些不安:他们填写的高考申请表被老师篡改了。

江西省三位考生的经历并非孤例。 近年来,多地发生高考考生志愿被篡改的事件。 志愿被篡改后,考生是否可以按照之前的个人意愿恢复志愿? 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志愿者被篡改:考生劳动权、受教育权受侵害

7月6日,江西省考生志愿报名结束后不久,网友“不爽土豆”在微博上称,其学生在新余市分宜二中三(3)班的高考报名已被取消。被老师篡改了。 “不开心的土豆”口中的同学就是张丽芳。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张丽芳说,7月2日,填写申请表的第二天,当她查询自己的志愿者信息时,发现第一和第二志愿者的位置被调换了。 她还告诉记者,她是同学李莉提醒她去查询志愿者信息的,因为李莉的志愿也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换了。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江西省彭泽县第二中学10班的姜健身上。 她的第一和第二选择也调换了。 她的第一志愿原本是江西现代技术职业学院,后来发现第二志愿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竟然变成了第一志愿。

江西省三位考生的经历并非孤例。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多地发生高考考生志愿被篡改的事件:2011年高考志愿被篡改的后果,安徽省全椒县三盛中学37名高考考生被篡改。自愿被篡改。 改变了; 2012年,河南省周口卫生学校14名学生的志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篡改。 高考志愿被篡改“四川三河职业学院”...

事发后,彭泽县教体局展开调查,并于7月10日作出决定,免去王峰华彭泽县二中团委书记职务,并给予王风华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的处分。 分宜二中责令涉事教师与学生及家长协调解决篡改志愿者问题,并向学生致歉。

“涉事教师未经考生同意,擅自篡改考生意愿,严重侵犯了考生自主选择教育机构的权利。”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知名律师邱宝昌认为,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的。 公民的基本权利,法律不仅保障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保障公民在同等情况下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机构的权利。 “

“教师干预志愿者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侵犯了考生的劳动权益。”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副院长解立斌指出,“从我国国情来看,高考后读什么样的学校、读什么专业很重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考生未来的职业和发展前景,因此,填高考志愿其实是一个重要的职业选择。

解立斌认为:“劳动权益最重要的内容是保障你选择职业和从事这一职业的自由。考生由于最终选择了高职院校学习,所学技能比其他普通人更高级。”大学生专业性更强,因此对他们未来就业和发展的影响会更大。

涉事老师: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值得商榷

针对如何处罚造假高考志愿者的问题,记者查阅了以往的相关案例。 据媒体报道,2011年,安徽全椒37名高考考生志愿被更改后,篡改学生志愿的班主任杨文祥被双规后被检察院抓获; 涉案三名教师以“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罪”,被判处七至八个月有期徒刑。系统”。

受访专家表示,根据此前类似事件的处理结果,分宜二中和彭泽二中教师篡改考生志愿,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253条第1条规定。法修正案(七)”2,即涉嫌非法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但具体到本次事件,涉事教师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还有待商榷。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林杰介绍,高考前,学生统一将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交给老师保管。 认定为非法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不过,就目前的调查来看,没有证据证明这名老师与外界存在利益关系,因此尚难以定性。”

“涉事老师最恶劣的行为是篡改考生的志愿申请,而不是在获得考生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的前提下获取考生信息的行为。” 谢立斌认为,“如果获取信息但不损害考生权益,不存在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因此不是本次事件的重点。”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聂伟峰认为,在没有更多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涉事教师的行为更适合从民法角度进行解释。 “涉事老师的行为可以说是毫无权威,因为对考生意愿的修改只能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根据考生意愿进行,而考生并没有委托修改涉及的老师。”

考生维权:民事赔偿是最好的办法

眼下,大家除了追究涉事老师的责任外,更关心的是被篡改志愿的考生能否按照之前的个人意愿恢复志愿,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记者查阅《2014年江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发现,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高考报考只允许修改一次。 换句话说,这些学生将无法再次修改他们的选择。 在四川省眉山市万盛中学10余名考生高考申请被篡改事件中,相关招生办负责人表示,如果考生志愿确实被恶意篡改,他们将会换到原来的学校。

”建议考生尽快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取得联系,提供相关证据,包括对涉事教师的处分,以证明自愿行为的修改并非本人所为。 ,且不符合个人意愿。如未结束,考生可按本人意愿恢复志愿。” 解立斌说。

聂伟峰希望江西省考院做一些特别的事情,帮助那些被篡改志愿的考生把志愿改成原来的志愿。 但他认为,在中国现行的高考制度下,修改选择或做出选择几乎是不可能的,目前对于教师的这种行为也没有具体的法律解释。 因此,只能从民事救济的角度追回损失。

记者还就涉事教师篡改志愿者行为如何界定,采访了包括律师、学者在内的法律专家,得出的结论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其进行解释。

鉴于篡改考生志愿是近年来的新生事物,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尚未写入具体的法律法规。 那么,被篡改志愿的考生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呢?

解立斌说:“虽然目前对于这种行为还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但还是可以从相关法理的角度进行解读。毕竟不是每次出现新的问题,都要通过修法来解决。”在原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解决问题,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如果最终不能成功修改考生的选择,考生只能通过对涉事教师及其所在学校提起民事诉讼,减少因篡改选择造成的损失。” 解立斌建议,考生可以参考两个因素提出赔偿要求:一是要确定涉案教师是否真的有非法获取利益。 如果是这样,应该要求老师赔偿学生的部分违法所得; 其次,还可以要求教师和学校全额赔偿考生的各种精神和财产损失。 “虽然这种损失很难计算,但可以参考考生是否因为不能在理想的学校学习而复读,以及复读后可能产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另外,考生可以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不太喜欢的学校会承担一定的精神压力,这样比较公平,也能最大程度减少考生被篡改志愿的损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虎也认为,考生可以对涉事教师及其所在学校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教师未经考生同意擅自改变考生意愿,构成侵犯考生人格利益,侵犯考生一般人格权。 “

“如果考生选择复读,因复读产生的费用由学校和老师共同承担;即使学生进入大学后没有复读,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财产补偿。因为不能去他理想的学校可能会影响他未来的就业和发展。” 朱虎还表示,如果老师的篡改行为严重侵犯了考生的人格权,考生也可以起诉要求精神赔偿。 《最高法》于2001年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类问题进行了细化。 具体赔偿数额可参照本解释。”

杜绝篡改行为:提高教师违法成本

考生的高考申请如何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更改? 据候选人张丽芳介绍,她的班主任在填写申请表之前,以托管的名义要求学生提供密码。 彭泽县二中团委书记王风华也以“需要检查学生是否未报志愿”为由,向学生索要密码。

受访专家认为,除了考生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淡薄、相关管理部门对考生个人信息管理不到位、部分教师难以抵制利益诱惑外,高职生招生难高校和日益激烈的生源竞争也是刺激高考志愿的因素。 篡改事件发生的重要因素。

据媒体报道,面对日益激烈的生源竞争,高职院校经常以回扣的方式吸引高中老师介绍学生。 介绍的学生越多,老师得到的回扣就越多。

怎样才能让高考自愿篡改事件画上句号? “考生自愿篡改的前提是教师掌握考生登录密码。因此高考志愿被篡改的后果,学生应增强个人​​信息管理和保护意识,减少个人权利受到侵犯的风险;学校也有必要切实落实教师监督责任,加强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林杰说道。

邱宝昌从完善法律法规的角度提出了建议。 他说:“修改学生志愿,严重损害考生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教师若别有用心或以营利为目的,篡改志愿,应追究法律责任,只让他们承担民事责任1.行政责任不够,建议在刑法中增加和修改情节严重的自愿参选人员刑事责任的规定。

朱虎主张,要用现行法律制度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提高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时效性。 此外,他还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可操作的部门规章,对此类行为进行统一管理。

“对于负责涉事教师监管工作的学校,应完善自身制度建设,加大对篡改考生志愿教师行为的惩戒力度,进而加大涉事教师的违法成本,切断学校与教师之间的联系。”招生院校和高中教师。他们之间的利益链条。 朱虎说道。

受访专家还建议,国家层面也要出台措施支持高职院校发展,改善高职院校招生难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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