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前:一汽轿车与明耀投资再度不和
6月27日,关于一汽整体上市承诺变更的股东大会即将召开,从6月4日开始,明耀投资与一汽轿车之间的大戏每天都在上演。 6月20日,明耀投资指责一汽无视合法临时提案; 一天后,一汽轿车发布公告称,明耀投资的临时提案无效。
王欣/文
6月4日,一汽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将解决行业竞争的承诺延长三年。 随后,持有一汽轿车近1000万股的深圳市明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耀投资”)发布公开信。 认为公告提出变更承诺期限的议案已构成广大中小股东的单方违约,请其他社会公众股东维权,对一汽上述议案投反对票目前,明耀投资已获得3%以上中小股东授权,并成功提交临时议案,不考虑一汽延迟三年履行解决横向问题承诺的请求。竞赛。
18日,一汽轿车、一汽夏利发文解释,一汽股份之所以未能按时履行承诺,是由于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所致。
20日,明耀投资表示,一汽轿车拖延至2016年6月18日才对第一封关注函发出回复,且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漠视,也是对监管部门的违反。 的蔑视。
同时,明耀投资在其官网披露,一汽轿车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认为该公告忽视了明耀投资经与吉林省证监局协调后于2016年6月16日正式提交的文件。 继2016年6月6日发出第一封关注函后,深交所于6月20日对一汽轿车无视明耀投资提交临时提案的行为再次发出关注函。
在深交所向一汽轿车出具的《关注函》中,要求一汽轿车核实相关内容报告。 若属实,深交所要求一汽轿车说明公司董事会对提议人资格的核查过程和结论,并提交相关律师意见; 要求一汽轿车就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情况作出说明,并披露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的情况。 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一汽轿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对一汽轿车董事会的所作所为感到遗憾的同时,更感到愤怒和无奈。 但我们仍将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关注一汽轿车对深交所第二封关注函的回应,并继续依法行事。 我们股东的权利,维护中国证券市场的秩序。” 明耀投资说道。
6月21日晚间,一汽轿车再次发布公告,对深交所第二次关注函中提及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进行说明。
一汽轿车表示,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7日收到深圳市明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耀投资”)《关于增设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6 年 6 月 16 日 17:00 左右,《议案函》,申请将《不予审议的议案》(以下简称“本临时议案”)等三项议案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明耀投资还提交了自身及参与临时提案的股东的相关授权文件。
公告称,一汽轿车高度重视此事,并于2016年6月17日聘请“德恒律师”对临时提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一一核实、认证。 经查明,明耀投资本次临时提案所附的112份108名股东授权文件中,均为复印件,真实性无法确认。 律师核查结论是,本次临时提案提案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合计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无需将该无效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无需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或临时提案披露。
截至发稿,明耀资本官网已出现两条消息。 一是明耀投资作为征集人,将就定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的一汽轿车2015年度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信息。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是“网络投票”的延伸。一汽轿车股东大会交易制度指引》。
具体投票意向是,在一汽轿车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征集人对一汽轿车6月份发布的《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表决2016年2月4日《关于召开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6月21日发布 投票反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中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十二项议案,其中第12项提案被否决。 我们坚决反对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我们对提案 9、10 和 11 投了赞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