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座车:5个大人+1个小孩挤不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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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则新闻:
梅河高速重大交通事故
初步查明事件发生原因:
1. 过度拥挤:一辆额定载客7人的面包车实际上载客9人。
2、疲劳驾驶:司机于11日上午从东莞驾车前往福建三明,当晚返回。 行驶至梅荷高速鸡熊山隧道时,因疲劳驾驶,追尾了前方一辆福建大货车,随后起火,造成次生灾害。 ,导致车内6人当场被烧死。
希望大家都能互相醒悟
切勿驾驶疲倦或超载的车辆
反正
5个大人+1个小孩会不会太挤?
实话告诉你:
实在是太挤了! 人满为患!
有些司机很困惑:
儿童也需要算座位吗?
当然,私家车可承载的人数以车辆行驶证上注明的核定人数为准。 交通法规中关于“超员”的规定并没有规定乘客的身高、体重、年龄等,而只规定了“数量”。 因此,一辆载有5人的汽车,多一个孩子(即使是父母怀里的婴儿)也被认为过于拥挤。
而且还被舒书发现了
但会被扣6分并罚款200元。
因为从字面上看,法规显然是以“人”为基础的。 你是人吗? 孩子也是人,不是吗? 因此,对于5座的汽车,即使加上1岁的孩子,也算6人。 这样就达到了规定的20%,那么就算是超载了。 这里可能有人会问,规定规定“超过核定人数20%”,这里只是20%,不超过20%。 看似合理,但在实际处罚中,五人座车超载一到六人,就会被算为超载,这一点上没有商量的余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营业性客运车辆(不含公共汽车)或者校车以外的载客车辆载客量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的,处以罚款100元3积分。 旅客人数超过核定旅客人数20%的,扣3分。 200元以上罚款扣6分。
如果超过20%,则视为超载。 那么,7+1算不算超载呢?
还有人想说:我的7座SUV,里面坐了8个人,只超载了14.3%,还不到20%,算不上超载!
嗯……你数学很好! 然而,一辆载有8人的7座车仍然超载。 超载的定义不是达到20%,而是超过核定载客量。 5人座车,超过5人即为超载; 对于7座车来说,超过7人就超载了……
扣它! 惩罚它!
最重要的是人都很好!
另外,请抹掉“抱着宝宝更安全”的想法
据统计:当汽车以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相撞时,10公斤重的儿童所产生的冲击力可超过400公斤。 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巨大的冲击力会让孩子像“炮弹”一样向前飞去。 以大人双手的力量根本不可能抱住孩子。
看不懂这杀伤力?
我们看图:
如果因超载发生事故,是否会影响责任划分?
如果超载发生事故,是否会影响事故责任的划分? 我们先来看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规定: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方承担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那么如何判断事故是否属于超载过错呢? 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这些原则之一是:因果关系原则。 该原则规定,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
简单理解:你超载了,但正常行驶时如果有人追尾你,对方还是负全部责任。 但如果前车突然刹车,你被追尾,你就会因超载而承担更重的责任。 原因很简单:超载会影响制动性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发或加剧事故。
保险公司会赔吗?
很多人担心:如果我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吗? 遇到这个问题真是让我头疼。 庆幸的是,在法治社会,与超载同时发生的交通事故也是根据因果关系来判定的。 也就是说,是否赔偿以及如何赔偿,是根据超载是否对事故造成影响来决定的。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不少保险公司也有相应的应对措施。 例如,一家保险公司对超载实行 5% 的绝对免赔额。 这个时候只要超载了,还是会赔的,不过还是少陪他,白纸黑字写下来,没办法作弊。 此外,有些保险条款规定只有全数乘客才会得到赔偿。 若旅客发生伤亡,超出部分不予赔偿。 因此,对于保险,最好在签字前看清楚保险上的条款。
所以,还是建议大家不要超载。 一方面保险可能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也很危险:科学实验证明,大人在乘坐汽车时将孩子抱在身上,如果发生意外,怀里的孩子会实际上它会充当成年人的安全气囊,承受更大的伤害。 因此,强烈建议儿童乘坐安全座椅。 不管怎样,只要因为超载而发生事故,损失就由你负责。
为了儿童的安全
请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和儿童安全带
终于
请大家猜一猜
这辆车能载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