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篡改句子 高考志愿填报

日期: 2023-04-25 18:05:06|浏览: 223|编号: 37680

高考志愿篡改句子 高考志愿填报

追究法律责任:可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从表面上看,考生通过计算机高考志愿填报信息系统填报志愿的行为是考生将自己志愿的电子数据信息通过网络传输给招生部门。 根据我国刑法第252条和2000年12月28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或者隐私权侵犯通信自由罪,可能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于篡改考生志愿的前提是考生个人信息,因此非法获取考生个人信息的行为也可能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考生受教育权

从本质上讲,这是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自由选择接受教育的权利。 这种行为的阻挠,不仅侵犯了考生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也扰乱了高考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 经济损失,甚至影响考生的生活篡改高考志愿,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虽然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但我国刑法并未将这种侵犯公民受教育权和国家招生考试正常秩序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刑事责任。

法官建议:多加防范,严厉打击

1.加强高考考生个人信息保密工作,及时修改高考志愿系统原密码,特别要加强对老师和家长的正确引导和帮助。

2.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考生个人信息的保密管理。 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存储、发放、志愿确认等管理,严防学校和招生部门内部工作人员泄露考生个人信息非法牟利。

3.规范民办高职院校招生政策。 建立更加透明公开的招生制度,让高职院校通过展示专业特色、就业优势等综合实力来吸引学生,杜绝“关系招生”、“任务招生”、“奖励招生”式招生”等异常。 规范招生政策篡改高考志愿,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择校自由。

4.严厉打击篡改考生志愿的相关违法犯罪人员,充分发挥处罚的震慑引导作用。 不仅要追究直接实施篡改的责任,而且要严厉打击为篡改提供帮助的违法犯罪行为。

高考志愿被篡改,不仅有考生个人信息泄露的现象,还包括有组织地操纵考生志愿修改的痕迹。

除了考生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淡薄、相关管理部门对考生个人信息管理不到位外,部分高职院校“标新立异”的招生政策也是刺激案件发生的重要因素。 “非常规”招生政策大致有两种:一种是“任务式招生”。 一些民办高职院校根据任务,将学校的招生指标分配给教师。 处罚措施包括扣发工资和调动工作岗位。 迫于压力,老师们大显身手,甚至不择手段。 二是“奖励式招生”。 在一年一度的学生竞赛中,部分高校会出台奖励式招生政策。 简单的说,就是招收一名学生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 学院和大学最常用的录取方法。

这要看实施者是谁,是学生还是招生办的工作人员。 这两类人的处理方式不同,也要看后果,是失败还是只是转学。

如果你认为情节严重,可以诉诸法律,但这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还是一片空白,解决办法很可能是调解。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同城奢侈品信息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