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7mg100ml!酒后驾车出事故,造成重大损失追究刑事责任丨案例警示
2011 年 5 月 1 日
“醉驾入刑”正式实施
但仍有“老司机”仗着酒量
试试你的运气
事故案例
2023年1月15日20时9分,信阳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接到报警,大广高速南北2244公里附近发生追尾事故。 临近春节,返乡车辆流量巨大,尤其是从南到北。 为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大队值班员立即通知巡路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事故现场,一辆河南Q牌轻型货车横跨应急车道和行驶车道停放,其前方停放两辆轿车,其中一辆严重受损,仅能单向通行在超车道上。 为尽快疏通道路,民警完成调查取证后无人驾驶轿车酿事故,组织现场人员将事故车辆一一推进应急车道,尽快恢复道路通行。 .
在向三辆车的当事人询问事发经过时,民警从货车司机肖某身上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 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肖某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308毫克,远超80毫克/100毫升酒驾标准! 民警随后将肖某带到医院抽血化验。 经鉴定机构鉴定,肖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7.7mg/100ml。
经审讯,1月14日晚,肖某与另一名司机在江西省南昌县肖某的车内吃火锅。 15日上午,肖某从南昌县城出发。 当晚他开车到信阳事发地点时,酒后反应迟钝,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他先是撞了一辆汽车无人驾驶轿车酿事故,然后又往前开,又撞了另一辆车。 一辆汽车对三辆车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幸运的是,没有人受伤。
肖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罪,被刑事指控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肇事司机肖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事故全部经济损失11万元,保险公司拒不理赔。
酒后驾车的危害
(1)触觉能力下降,精神亢奋。
酒后驾车时,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手脚的触觉比平时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和转向系统,很容易兴奋和过度自信。
(2)判断和操作能力下降。
酒后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 眼、手、足等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的协调功能受到阻碍,不能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力模糊。
酒后视力可暂时受损,视力不稳定,辨色能力下降,无法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 同时,酒后视野大大缩小,视线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很难发现视野中的危险隐患,容易发生事故。
(4)精神状态异常。
在酒精的刺激下,司机往往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判断、分析、操作能力明显迟缓,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5)容易疲劳。
由于酒后酒精的作用,80%的人容易出现肝功能不全,即常说的嗜睡、打瞌睡,表现为不规则驾驶、空间视觉差等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