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方面的消费需要缴纳消费税?
1、消费的哪些方面需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涵盖的消费方面有:
1、一些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烟花爆竹等,过量食用会对人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
2.奢侈品和非必需品,如贵重珠宝、化妆品等;
3、高耗能、高端消费品,如汽车、摩托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石油消费产品,如汽油、柴油等;
5、具有一定经济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产品等。
2. 消费税的缴纳期限和地点是如何确定的?
1.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季度;
2.纳税地点一般为纳税人机构或者居住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确定;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纳税的,可以一次性缴纳税款。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限的,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个纳税期限的,自有效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应纳税款上个月。
3. 消费税的计算
依法采用从价税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税率与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方式计算应纳税额。消费税必须按照法定期限和方式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或者从价计税与从量计税的复合计税方式(以下简称称为“综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从价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定量定额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定额税率;
采用复合计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额×固定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