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90后女孩辍学开网店,销售高品质仿品,两年赚了100万美元。 女:买家也知道是假货

日期: 2024-05-08 16:05:26|浏览: 30|编号: 1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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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90后女孩辍学开网店,销售高品质仿品,两年赚了100万美元。 女:买家也知道是假货

一个女孩辍学开了一家网上商店,但没有一家是正品。

耿某是一位90后,原本是某高校的学生。 但在她刚上大二的时候,她就休学在家开了一家网店,专门销售假冒奢侈品。 最初,耿先生开了一家商店,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 但由于货品质量与正品差距较大,质量问题一眼就能看出,销售始终无法打开销路。

2016年,为了增加销量,她亲自去广州寻找货源。 这次旅行她收获很多。 我联系了两家专门生产假冒奢侈品的制造商,并能够直接从制造商那里进货。 他们经营的假货种类繁多,各大品牌都有,包括香奈儿、迪奥、LV等奢侈品包包、鞋子、配饰等,进货价格从100元到3000元不等。 元没有变化。

有了更好的货源,耿已经准备好大干一场了。 首先,她通过自己名下的两家微店向外界销售。 一般低价商品她只会加价几十元,高价商品则会加价几百元。 总价还是远远低于正品的价格。 随着高品质仿品质量的提高,退货率也大幅降低。 耿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发财的捷径。

年营业额突破600万

2018年,耿氏网店的营业额达到600万元,但她表示,其中约100万元来自假订单金额,实际销售额约为500万元。 近两年,该店的利润率一直保持在30%左右,两年内盈利超过百万元。

耿说,家里的库存大部分是进货时的次品,无法出售。 因为舍不得扔掉,所以就一直放在家里。 店里的销售并非全部来自假货,他说:“我店里有相当多的非品牌商品,比如杂牌T恤和裤子,约占五分之四。” 她租的房子也被用作仓库。 仅在屋内查获的假冒奢侈品,对应正品的售价就超过315万元。 经多家公司鉴定,除耿某自用的一条卡地亚项链外,其他产品均非正品。

买家也知道是假货

经侦查,警方将耿某控制在其住处。 耿某承认公诉机关提出的指控,并自愿认罪认罚。 耿说:“我平时看到街上有卖这些假货的,所以就没多想。” 她说,她从来没有想过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她只是想赚钱养家糊口。 价格比专柜便宜很多,而且买家也知道这些货不是正品,所以不存在欺诈和欺骗的情况。 其次,产品的质量有保证,否则这家店也不会营业两年多。

不过,耿店里的很多产品都被描述为“防伪”、“接受检验”、“原装机械机芯”。 耿先生表示,皮革材料得到了相应厂家的授权,但最终的产品并没有得到品牌授权。 耿某承认进货渠道不规范,所售商品均为假货。 耿某的辩护人指出,耿某网店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与正品价格存在较大差距,正品价格不能用于鉴定鉴定。

不过,检察官表示,根据两国最高司法解释,在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如果能够查明销售价格,就应当确定实际销售价格。 公安机关调取了耿某的店铺销售记录。 由于部分查获商品并未上架销售,应按照市场价格计算。 在计算犯罪数额时,扣除滞销的残次品价值,适当确定耿某涉案销售额为591万元。

“你们想要自力更生,努力致富,你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售假行为却破坏了市场秩序。” 耿某所售商品均标有明显的商标、品牌,其完全清楚其行为的性质。 考虑到整个案件的情节,建议法院判处耿某有期徒刑3年至5年,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耿某明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鉴于耿某犯罪行为部分未遂且系初犯,判处耿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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